本公司己於100年12月22日設立薪酬委員會,由董事會授權由全部三名獨立董事所組成,本公司薪酬委員會職責為「負責執行建議、評估與監督公司整體薪酬政策、總經理及經理人薪酬水準、員工認股權計畫與員工分紅計畫或其他員工激勵性計畫」,自成立以來依照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規章」之規範進行運作,本公司薪酬委員會運作皆符合「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規定。
●薪酬委員出席情形
(1)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全體由獨立董事組成。
(2)本屆委員任期:民國110年8月4日至113年8月3日。
(3)出席情形:本公司民國112年1月1日至8月9日止,薪酬委員會共開會3次,所有委員均親自出席。
民國112年度薪酬委員會開會3次,平均出席率100%,委員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B)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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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 | |||||
委員召集人 | 劉一震 | 3 | 0 | 100% | |
委員 | 蘇聰敏 | 3 | 0 | 100% | |
委員 | 徐瑞燦 | 3 | 0 | 100% |
●定期檢討薪資報酬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職能,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就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及制度予以評估,至少每年開會二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會議,向董事會提出建議,以供其決策之參考。
1.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職權
(1)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2)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 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建議其個 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2.本委員會履行前項職權時,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1)確保公司之薪資報酬安排符合相關法令並足以吸引優秀人才。
(2)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所投入之時
間、所擔負之職責、達成個人目標情形、擔任其他職位表現、公司近年給予同等職位者之薪資報酬,暨由公司
短期及長期業務目標之達成、公司財務狀況等評估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
(3)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公司風險胃納之行為。
(4)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 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
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5)本委員會成員對於其個人薪資報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前二項所稱之薪資報酬,包括現金報
酬、認股權、分紅入股、退休福利或離職給付、各項津貼及其他具有實質獎勵之措施;其範疇應與公開發行公
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中有關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酬金一致。
本公司子公司之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事項如依子公司分層負責決行事項 須經本公司董事會核定者,應先經本委員會提出建議後,再提交董事會討論。
●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資訊
112年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日期、討論事由與決議結果如下:
薪資報酬員會開會日期 | 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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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03 (第五屆第四次) | 1. 111年度經理人年終獎金及110年度經理人員工紅利發放案。 2.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提撥比例案。 | 經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由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112.03.02 (第五屆第五次) | 1.111年度董事績效評估審核暨112年度經理人績效評估項目案。 2.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 經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由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112.08.09 (第五屆第六次) | 1.修訂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案。 2.制定本公司經理人獎金發放辦法。 3.111年度經理人員工紅利發放案。 4.發行112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受領經理人名冊、數量相關事宜案。 | 經全體出席委員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由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