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已訂有『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明訂本公司之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
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明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例如:性別、年
齡、國籍及文化、專業背景、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
  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
之能力如下:

一、營運判斷能力。

二、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三、經營管理能力。

四、危機處理能力。

五、產業知識。

六、國際市場觀

七、領導能力。

八、決策能力。

  本公司現任董事會由8位董事組成,包括3位獨立董事,成員具備財金、商務及管理等領域之豐富經驗與專業。本公司具員工身份之董事佔比為 13 %,獨立董事佔比為37%,3位獨立董事任期年資落在2-9年,其中有6位董事年齡在61-70歲、2位董事年齡在71-80歲,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目前女性董事佔比為0%,預計在五年內董事會以增加一名女性董事來達成目標以落實性別平等及多元化目標。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落實情形:

董事 姓名多元化核心項目基本組成產業經驗專業能力
年齡獨立董事 任期年資
61 7071 803 3 9
陳在樸中華民國VVVVV
林祺洋中華民國VVV
陳萬得中華民國     VVV
高文祥中華民國     VVV
王樂群中華民國     VVV
徐瑞燦中華民國     VVVVV
蘇聰敏中華民國     VV VVV
劉一震中華民國     VVVV